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环境,释放空间,消除待报废资产无序堆放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2026年资产管理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待报废资产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各单位已达到报废处置条件但未及时报废、闲置以及低效利用的各类固定资产。
二、处置流程
1、单位排查:各单位结合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全面排查待报废、闲置以及低效利用的各类固定资产。
2、报废申请:各单位组织开展报废鉴定后,由资产使用(保管)人在资产管理系统发起报废申请。
3、报废回收:各单位待报废资产应妥善保管,不得在楼道内乱堆乱放,影响公共安全,待报废审核流程完成后,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统一组织清点入库;后续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按电子产品、非电子产品两类分类实施处置。
4、共用共享:各单位排查过程中,发现低效闲置的各类固定资产,请将资产信息同步提交至资产管理系统公物仓。
三、时间安排
2026年6月2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止。
四、集中检查
申报截止后,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组织力量对单位资产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请各单位给予支持。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待报废资产专项清理工作既是规范资产管理的应有之义,也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内在要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全面彻底,实事求是。按照“账实相符、物尽其用”的原则,请各单位认真清查核实本单位待报废资产,并妥善保管待报废资产,保证资产完整性,直至完成回收入库。
3、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确保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注重盘活,厉行节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全面排查梳理本单位资产。对已达到报废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对闲置、低效使用的资产,应在资产系统公物仓调剂使用并及时上报资产管理科,全校范围内调剂使用。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处置过程中遇系统填报、资产认定疑问、公物仓调剂使用等问题,请联系资产管理科协调解决。
联系人:盛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65786496。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