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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待报废资产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6年06月02日 17:43  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环境,释放空间,消除待报废资产无序堆放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2026年资产管理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待报废资产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各单位已达到报废处置条件但未及时报废、闲置以及低效利用的各类固定资产。

二、处置流程

1、单位排查:各单位结合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全面排查待报废、闲置以及低效利用的各类固定资产。

2报废申请:各单位组织开展报废鉴定后,由资产使用(保管)人在资产管理系统发起报废申请。

3、报废回收:各单位待报废资产应妥善保管,不得在楼道内乱堆乱放,影响公共安全,待报废审核流程完成后,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统一组织清点入库;后续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按电子产品、非电子产品两类分类实施处置。

4、共用共享:各单位排查过程中,发现低效闲置的各类固定资产,请将资产信息同步提交至资产管理系统公物仓。

三、时间安排

2026年6月2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止。

四、集中检查

申报截止后,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组织力量对单位资产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请各单位给予支持。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待报废资产专项清理工作既是规范资产管理的应有之义,也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内在要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全面彻底,实事求是。按照“账实相符、物尽其用”的原则,请各单位认真清查核实本单位待报废资产,并妥善保管待报废资产,保证资产完整性,直至完成回收入库。

3、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确保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注重盘活,厉行节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全面排查梳理本单位资产。对已达到报废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对闲置、低效使用的资产,应在资产系统公物仓调剂使用并及时上报资产管理科,全校范围内调剂使用。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处置过程中遇系统填报、资产认定疑问、公物仓调剂使用等问题,请联系资产管理科协调解决。

联系人:盛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65786496。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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