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责任,国有资产管理处拟于近期开展岗位变动(含离职人员、校内岗位调整人员等)人员资产专项盘点工作。
一、盘点内容
2023年1月以来,各相关单位人员因岗位调整引起的资产变动情况。
二、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
即日起至6月20日,各相关单位进行自行盘点检查。盘点内容主要为查看本单位自2023年1月以来,涉及岗位调整人员名下资产状况,包括实物是否存在、存放地是否相符、使用人与保管人是否一致、资产是否在用等,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拨、领用人变更、修改存放地或申请报废处置等实物和账务交接工作。
2、重点检查
6月20日至7月20日,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盘点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检查情况,结合实际,进行资产调整,并发布专项盘点通报。
三、盘点检查要求
本次专项盘点交接工作完成有以下两点要求:
1、资产管理系统中,2023年1月以来岗位变动人员(仍留在本单位、双肩挑人员除外)在原单位已不领用资产。
2、如存在资产需提交报废情形,报废流程须完成“国资处分管处长审核”节点审核。
3、对专项资产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要求限时完成整改。盘点工作联系人:盛老师,联系电话:6578649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