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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文物建筑有关消防安全的通知

2025年04月17日 10:50  点击:[]

各相关单位:

安徽农业大学勤政楼、二教和南大门于2012年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列为安徽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省、市、区三级文物管理部门专项督查指导意见,现就主教学楼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如下:

一、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1.禁止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建议使用取得3C认证的各类电器设备;

2.杜绝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接线板等违规用电行为;

3.建议每日下班前落实“四关”检查(关电脑、关空调、关仪器、关总闸),仪器设备日常使用建议做到“即用即开,人走断电”。

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实施责任管理机制

(1)直接执行责任人:各房间使用人是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执行责任人,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安全自查;

(2)分管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分管责任人‌,负责监督日常巡查、隐患整改;

(3)各楼宇物业管理员:负责开展公共区域日常巡查,配合保卫处开展消防设施维护。

2.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1)组建国有资产管理处、总务部、保卫处相关工作人员成立消防应急工作组,定期开展消防技能培训;

(2)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须立即拨打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551-65786110)。

请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共同守护文物建筑消防安全。

国有资产管理处 总务部 保卫处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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