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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机构调整和领导班子换届中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

2020年08月13日 10:17  点击:[]

各单位:

为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序,现就本轮机构调整和领导班子换届涉及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从原单位分设出新的独立单位的,原单位与新设单位应相互协商,做好国有资产的分割、交接工作,原单位资产管理员、新单位资产管理员应在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办理资产信息变更维护工作。

2.从原单位分设但与其他单位合并、合署或挂靠的,比照第一条办理资产信息变更维护工作。

3.从原单位新设单位但仍与原单位合署或挂靠的,无需办理变更维护工作。

4.原单位合并成立新单位的,新单位资产管理员应在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原单位资产信息按新单位办理资产信息变更维护工作。

5.因个人岗位调整涉及单位变动的,个人名下所有国有资产不得带入新的单位,应完整办理移交手续。

6.各单位应确保移交的国有资产,特别是办公电子产品、办公家具及时、合理地得到利用,防止浪费。

7.各单位应在本轮机构调整和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到位后一个月内,完成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涉及本单位所有变更资产的信息维护工作,确保2020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不受影响。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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