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全面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学校资产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根据校党委《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安徽农业大学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和《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清查目标
(一)健全并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此次清查为契机,全面检视和规范资产日常管理行为,严格执行各项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资产管理流程履行相关程序。
(二)进一步摸清家底。各单位应对资产占有、使用、管理情况进一步清理和清查,严格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进一步加强资产使用管理,加大闲置资产的调剂力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对象范围: 截至2020年10月30日已经入账在库的各类固定资产。
三、工作安排
(一)清查准备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日)
1.工作动员。年度资产清查结果是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本次巡视涉及资产管理问题的整改措施之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年度资产清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资产清查工作。
2.资产清查期间,系统将停办资产调拨、领用人调整等业务。已经发起该业务但未办结的,仍由原使用人组织清查,如继续办理,系统将退回作无效处理。
(二)单位自查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1日)
1.国资处在资产系统中开启资产清查功能模块。
2.教职工依托资产管理系统,对本人名下资产进行核实盘点,如实填写存放地点,选填清查结果、使用状态等信息。(详见附件4《资产清查操作手册(个人业务)》)
3.资产系统中的盘点步骤:点击链接
清查结果说明:
(1)账实相符:资产账目与实物吻合,标签完好。
(2)缺标签:资产账目与实物吻合,但标签张贴错误或标签缺失损坏。
(3)有账无物:当前资产实物未查找到。
(4)闲置:已停用1年以上且不需要使用的仪器设备。
核实盘点的重点任务:
(1)检查资产实物是否存在,存放地点是否落实或是否相符。
(2)核实资产品牌型号与账面品牌型号是否一致。在清查过程中,实际品牌型号与账面品牌型号不一致资产,清查结果须作为特例填报《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型号不符资产情况表》上报,并逐一说明情况。
(3)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处于闲置状态。已停用1年以上且不需要使用的仪器设备,清查结果选填“闲置”。
(4)检查资产标签是否完好、正确。标签张贴错误或标签缺失损坏的资产,清查结果选填“缺标签”。
3.单位资产管理员检查本单位教职工个人自查情况,并汇总形成单位自查结果。(详见附件5《资产清查操作手册(单位业务)》)
4.清查结果反馈:各单位应于12月10日(星期四)在线提交清查结果,并于12月11日(星期五)16:00前报送《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情况表》、《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损溢情况申报表》、《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账实不符资产情况表》。涉及盘亏资产(有账无物),需在“备注栏”明确相关责任人;对于盘盈资产,需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及作价依据;对于品牌型号不符的资产,须逐一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采购合同、供货清单、发票或资产卡片等)。
(三)学校核查阶段(2020年12月12日——2020年12月22日)
学校组织核查小组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汇报阶段(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5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附件:
1.《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情况表》
2.《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损溢情况申报表》
3.《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型号不符资产情况表》
4.资产清查操作手册(个人业务)
5.资产清查操作手册(单位业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