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科学合理调配资源,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提供支持、服务和保障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与采购与招标中心合署办公。下设综合管理科、资产管理科、设备维修科、房产管理科、计划与合同管理科、物资服务采购科、工程采购科等7个科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采购招标和公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制定并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采购招标和公房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对学校各类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学校统一采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单位自行采购活动。
4.负责学校房屋、土地资产的建档及使用管理监督。
5.负责统筹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办公用房的核算调配管理,对学校门面房出租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学校资产、采购和房产信息化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